由于涉嫌不正当竞争,2月27日,北方啄木鸟服饰有限公司被海淀区工商分局查处。昨天,拥有意大利“啄木鸟”品牌的七好(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盛玉平向记者介绍,造成这种商标侵权“搭便车”的主要原因是商标注册与企业注册机关不统一,商标库与企业注册库没有联网。
据盛玉平介绍,目前市场上将“啄木鸟”作为字号注册的服饰公司有七八十家。其中“北方啄木鸟服饰(北京(北京商标注册,北京商标注册代理))有限公司”在城乡贸易中心等商场设专柜销售带有“PICAR(没有注册)及鸟图形”标识的服装,并在店堂招贴、产品吊牌上突出使用“啄木鸟”中文字样,严重混淆了“啄木鸟”品牌的来源,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购误认。2月27日,接到七好公司举报的海淀工商分局经检科对北方啄木鸟服饰有限公司进行了查处。工商机关认为,“北方啄木鸟”的行为已涉嫌不正当竞争,并对产品进行封存。
据盛玉平分析,由于我国商标注册与企业注册机关不统一,商标库与企业注册库没有联网,因此好多企业便乘机搭知名品牌的便车。同时,由于一些企业不重视维权,往往导致各种侵权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