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商标注册)市二中院获悉,意大利古乔古希(GUCCI)商标侵权纠纷案今天在上海市二中院宣判。上海市二中院一审判决,被告麦伦公司和立信公司停止对原告“GG”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6万元;世纪联华虹口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4万元。
意大利古乔古希股份公司是世界知名皮革、服饰生产商。该公司自1983年起,陆续在中国注册“GG”图形系列商标。2007年8月,古乔古希公司人员发现,在位于本市东宝兴路上的上海世纪联华超市虹口有限公司超市内有“GG”图案笔记本出售,笔记本标签显示产品生产商为上海麦伦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江苏(江苏商标注册)立信纸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此后,公安机关对江苏立信公司位于镇江的仓库进行查封,扣押带有“GG”图形组合图案的笔记本及封面3万余本,皮革17卷。
法院审理后认为,麦伦公司和立信公司未经原告古乔古希公司许可,将与原告“GG”图形注册商标相同的图案作为产品封面使用,并提供给世纪联华超市销售,其生产、销售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世纪联华超市在进货中未能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其行为同样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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