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获悉,“美国骆驼”鞋被诉欺诈案在石景山法院的调解下,原告张律师与石狮市豪迈鞋业有限公司等四被告庭下已达成和解。
据原告张律师诉称,不久前,他在石景山一家大型超市看到一双“骆驼”休闲鞋,印有“美国骆驼国际投资公司(授权)”的字样,让他误以为这是一个来自美国的品牌,便购买了一双。
后经查询,他发现该鞋的商标注册人系中国人,生产厂地也在国内。遂将厂家豪迈鞋业和超市一起告上法院,要求立即停止欺诈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并要求双倍赔偿购物款740元。
据悉,经调解张律师提出撤诉申请后,法院已书面裁定准予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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