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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网上侵权对策 商标保护不能留网络空白

阅读:194 次 时间:2006-5-25 稿源:网络资源

汉网消息(记者胡江南杨文平通讯员张镝)连日来,本报有关《网上商标侵权谁来管》的系列报道,引起相关职能部门高度关注。工商、通信管理、公安网监等部门明确表示:网上侵权不应成为监管盲区,应当完善协助协调机制,加强对网上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的保护,使商标保护向网络延伸。

“网络不能脱离现实法律的约束,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法律是一体的。”市工商局商广处负责人说。

省通信管理局认为,互联网对外发布信息的资格必须严把“准入关”,非经营性的网站必须备案,经营性网站要进行审批,并办理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审批内容包括开办网站必需的地点、设备、人员、资金、服务资质、管理制度(责任、流程)等。

据了解,互联网管理从网站到内容,涉及很多部门。今年2月,中宣部、国务院信息办、国家工商总局等16家中央单位,联合下发关于互联网管理协调处理的方案。

目前,省通信管理局正依据该方案起草我省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程序,以及协作处理流程,并拟成立互联网管理协调小组。

市工商局建议,针对网上交易远程异地的特点,各地应建立网上商标保护的协调、协作机制。工商部门发现网上商标侵权行为,取证核实后不仅处罚违规网站的经营主体,还应联手通信管理部门,采取暂停接入服务、关闭网站等技术手段,震慑并遏制网上侵权。

市公安局网监部门表示,将积极加强网络巡查,发现商标侵权等网上违法案件,通过技术手段,查找违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及当事人的相关资料,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业内人士认为,网站开办方也不能置身事外,对侵权也应承担连带责任。他们建议,网站须给开“网店”者设置准入门槛,即在开通服务功能前,必须要求注册用户提供现实的工商执照及其他合法手续,承诺不出售假冒商品。

专业人士建议,从长远来看,还要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网上交易各方的权利与责任,构建公平、诚信的网络交易体系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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