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借“名牌产品”招商,在产品包装、商标上大打“擦边球”,结果惹来了一场官司。近日,历时一年之久的“虎都(中国)服饰有限公司诉广州虎都商标侵权案”在山东(山东商标注册)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判决中结束:广州虎都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并赔偿10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虎都作为香港虎都集团在国内独资兴办的大型服装企业,先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等多项殊荣。然而,在虎都品牌迅速走红的同时,一些商家的“擦边球”也开始频频投向虎都。2005年,虎都发现一家名称为“广州虎都”的企业在产品、店面及招商广告中直接使用或放大使用“虎都”字样,此举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并侵犯了“虎都”商标专用权,虎都一纸诉状将“广州虎都”告上法庭。
虎都(中国)服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越说,作为中国男装的知名品牌,虎都一直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可是自打“李鬼”出现后,不仅使虎都近20年积淀起来的品牌信誉受到严重侵害,企业蒙受巨大损失,而且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虎都将不惜代价严厉打击。
据业内人士分析,近年来,由于消费者名牌意识的提高,一些“傍品牌搭便车”的现象充斥市场。这些不法者不仅在产品名称上使用知名品牌或与之易混淆的商标,甚至在对外宣传上都“刻意”模仿知名品牌,这种行为不仅背离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虎都这次维权胜利是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有力打击,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表明我国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和品牌的意识正在增强,更给其他企业维权树立了榜样。(记者马灿李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