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方式
联系我们
商标注册 国际注册 商标查询 商标转让 商标公告 网上注册 商品分类 商标黄页 注册商标
回到首页 | 商标报道 | 商标专题 | 商标法规 | 以案说法 | 商标博客 | 权威发布 | 视角调研 | 理论前沿 | 代理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注册商标在线-商标报道-他人已停用的注册商标能否直接使用

他人已停用的注册商标能否直接使用

阅读:33 次 时间:2006-8-9 稿源:网络资源

张建军同志:

尽管该公司的商标四年没有使用,但该公司仍然享有商标权,你公司要使用该商标应经过一定的程序。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它表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在未经法定程序撤销注册商标前仍然是注册商标,其商标权仍然存在,仍然受商标法的保护,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立即使用该注册商标。假如你公司认为确有必要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经过以下程序:通过说明有关情况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国家商标局经审核,在原注册商标所有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正在使用或已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将撤销其注册商标;国家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生效后,你公司即可以将此商标作为未注册商标先行使用;如果你公司想申请注册,则应该在该注册商标被撤销的一年后提出申请。

往日商标资讯
·四会沙糖桔贡柑获原产地证明商标2007-6-20 点击213
·柯岩可用“鲁镇茶馆” 鲁镇商标官司和解收场 2006-3-28 点击172
·造千箱假名酒 4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刑2007-10-26 点击147
·上海星巴克商标侵权案昨开审 2005-4-30 点击1062
·LG起诉海尔侵犯其商标权 2006-7-10 点击129
·从"白莲鹅"商标之争看海南地名品牌有弱化之虞2003-12-22 点击398
<>中国注册商标在线免责声明<>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代理合作 支付方式 英才招聘
Copyright? 2003 chntm.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晨光旭通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市通讯公司提供网络带宽
mailto: 51666240#163.com(请将#改为@)
热线电话:010-51666240
京ICP证 04081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