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生产月饼的厂家,名字都叫“荣华”,都在内地有市场,只不过一家在顺德,一家在香港。究竟谁才是“正牌”的“荣华月饼”,并合法拥有这个商标?为此,两家企业北上京城,南下广州,三番五次对簿公堂,结果却是各有胜负,“荣华月饼”这个名号的归属依然未见分晓。昨天,这起官司又打到了广东省高院。
顺德荣华在内地拥有“荣华”注册商标使用权
根据昨日庭审,1983年,苏国荣开设了一家荣华饼食店,便是现在的顺德勒流镇苏氏荣华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顺德荣华”)的前身。荣华饼食店从开张后不久,就在其生产的月饼上盖上“荣华”字样。
后来,荣华饼食店逐渐壮大,苏国荣打算注册“荣华”商标。但他发现,山东(山东商标注册)沂水县永乐糖果厂已抢先一步,于1990年11就在国家商标局获准注册了“荣华”商标,核定商品为包括月饼在内的“糖果、糕点”。
苏国荣马上与山东永乐糖果厂协商。1997年12月28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顺德荣华依法从永乐糖果厂手中受让了“荣华”商标。
但此时,市场上却有两种同叫“荣华”的月饼在销售,另一种“荣华”月饼来自香港荣华饼家有限公司WINGWAHCAKESHOPLIMITED(下称“香港荣华”)。
而香港荣华的前身是1950年在香港成立的荣华酒楼,1980年4月,香港荣华饼家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并在香港注册了“荣华”商标。上世纪80年代末,香港荣华进军中国内地。
1991年,香港荣华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荣华”商标,但被驳回。在1991年8月8日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发给香港荣华的“商标申请书件受理通知书”中说,中国商标局认为,依照中国商标法第17条规定,此商标不能核准注册,予以驳回,理由是,“该商标与沂水县永乐糖果厂注册在相同商品上的‘荣华’商标文字相同。”
香港荣华申请撤销顺德荣华商标使用权遭拒
但注册失败并未阻止香港荣华继续在内地市场销售。2000年5月31日,香港荣华以顺德荣华的“荣华”商标注册申请是违反城市信用原则的不正当注册为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但随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庭审之路错综复杂:
北京高院判香港荣华败诉
东莞中院开审却判其胜诉
申请裁决被驳回后,香港荣华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院审理认为,首先,顺德荣华自上世纪80年代起就以“荣华”作为字号,经营范围包括糕点、饼食。其次,“荣华”商标于1990年11月10日获准注册,后转让给荣华食品厂所有,至商标争议阶段顺德荣华依法享有“荣华”商标的在先权利。再者,“荣华”一词的独创性亦较弱。
因此,虽然香港荣华所举证据能够证明其“荣华月饼”自1991年起开始在内地销售,但无法认定顺德荣华申请注册争议商标主观上具有恶意。因此,香港荣华认为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主张不能成立。
据此,北京市中院一审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香港荣华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院。2008年5月13日,北京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然而,北京高院的终审判决并未给这起争议画上句号。此前,香港荣华以中山某企业及广州某超市销售的“荣华月饼”侵犯其“未注册驰名商标”为由,向东莞中院提起商标及不正当竞争诉讼。顺德荣华作为该案第三人参加诉讼。
东莞中院认为,商标的保护并不绝对以注册作为必要条件,香港荣华的商标文字虽然并不是原告独创的词语,但经过长期持续的使用和宣传,使相关公众能够普遍认知,“荣华”已获得了极强的后天显著性。
东莞中院判决称,香港荣华虽然未在内地注册,但其投入了大量的广告、宣传费用,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因此其“荣华”商标为“未注册驰名商标”,应受到保护,顺德荣华不能再使用“荣华”商标。
顺德荣华难以接受东莞中院的判决,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
庭审争议焦点:
香港荣华是否对商标拥有在先权
昨天庭审中,香港荣华答辩称,其“荣华月饼”在1987年就进入内地市场。而且,“荣华月饼”有几十年历史,在香港和海外华人当中拥有很高知名度。
“香港荣华的销售单据和相关媒体报道广告证明,香港荣华当时已在全国十多个省份有销售市场。”据此,香港荣华代理人称,“香港荣华销售市场之广,时间之长,名气之大足以证明其是‘未注册驰名商标’,拥有对‘荣华’商标的在先权利。”
对此,顺德荣华予以反驳称,香港荣华月饼在香港和海外拥有知名度并不能证明其在内地就为人知晓。目前能够证明香港荣华在内地进行宣传的是1991年9月7日的报纸广告,此时“荣华”商标已被永乐糖果厂注册。即便是如香港荣华宣称的那样,是1987年进入内地的,也比顺德荣华开始生产“荣华”月饼晚。
顺德荣华进一步反驳说,1991年香港荣华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时,已经知道该商标被人注册,却继续在内地销售“荣华”月饼,这是明显的故意侵权行为。
其表示:“香港荣华在内地的销售时间越长、范围越广,越能表明其侵权行为时间越长,程度越深。”
昨天庭审中双方各持己见,争执不下。上诉人苏国荣“实在气得很”,两次在旁听席上举手发言。
庭审快结束时,审判长对控辩双方说:“如果争执不下,就只有靠‘帝王原则’了,‘帝王’一出面,就看谁诚实守信。谁诚实守信谁的主张就有道理。”
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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