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方式
联系我们
商标注册 国际注册 商标查询 商标转让 商标公告 网上注册 商品分类 商标黄页 注册商标
回到首页 | 商标报道 | 商标专题 | 商标法规 | 以案说法 | 商标博客 | 权威发布 | 视角调研 | 理论前沿 | 代理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注册商标在线-商标案例-被诉侵权案被判胜诉 长虹“反咬一口”诉厦华

被诉侵权案被判胜诉 长虹“反咬一口”诉厦华

阅读:411 次 时间:2004-3-11 稿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赵燕平)沸沸扬扬的厦华起诉长虹商标侵权案前天以长虹胜诉而暂告一段落,但当时双方都显得意犹未尽。厦华称将会把“维权行动”进行到底。而长虹更是直截了当地表示,已于日前以“厦华公司对长虹公司名誉侵权”为由正式起诉厦华。

3月9日,上海(上海商标注册)中级人民法院对厦华诉长虹侵权案作出判决:长虹使用的“HDTVready”图案标志属于正当使用,不构成对厦华“CHDTV”商标的侵害。长虹数字高清电视使用的图案标志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认、误购。对此,败诉方厦华表示厦华没有说假话。对于2001年2月得到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CHDTV”商标拥有专用权,长虹擅自使用的“CHDTV”、“CHD”商标侵犯了厦华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厦华没有向记者明确表示是否会进一步上诉,但表示将继续维权。

长虹方面则表示,厦华对长虹的起诉已经对长虹造成了一定损失。因此随着事件的进一步明了,长虹已于日前以“厦华公司对长虹公司名誉侵权”为由正式起诉厦华,索赔巨额赔偿,并要求厦华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长虹公开道歉。

据了解,近几年来长虹与厦华交恶已久。1996年,厦华在海外抢注长虹商标并高价出让的事件就在业内闹得沸沸扬扬;紧接着,厦华一篇《警惕背投陷阱》的文章被认为影射以背投见长的长虹,后在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干预下和解。这次的商标侵权纠纷,是双方第三次有较大影响的直接冲突。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双方的冲突本质是对数字电视市场的争夺。

往日商标资讯
·司法认驰被滥用 最高法欲出新规阻击2008-2-21 点击190
·值得借鉴的跨国公司商标策略 2004-2-10 点击209
·未经作者同意擅自转让商标 一公司被判赔36万2006-1-27 点击318
·大同市楚湘斋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诉北京九头鸟商业管理有2007-11-14 点击143
·两家都叫“家福来” 不注册者赔3万 2008-2-19 点击159
·美国星巴克提交诉状 状告上海星巴克商标侵权2004-2-10 点击340
<>中国注册商标在线免责声明<>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代理合作 支付方式 英才招聘
Copyright? 2003 chntm.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晨光旭通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市通讯公司提供网络带宽
mailto: 51666240#163.com(请将#改为@)
热线电话:010-51666240
京ICP证 04081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