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区一家有着几十年历史的饲料公司,其使用10多年的“普大”商标,在国内一些省份已小有名气。该企业在转制时,没能及时办理到期的该商标续展注册,又错过了宽展期,致使前不久该商标被开办在上海(上海商标注册)的一家饲料公司注册。
之后,上海那家饲料公司以“普大”商标开展营销业务。由于老客户认准了打交道达10余年的“普大”商标,因此,那家饲料公司的饲料供不应求,坐享着具有10多年历史的“普大”“江山”。普陀的那家饲料公司对此后悔莫及。
按《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痛失已拥有10余年之久的商标,将已经占领的市场份额拱手送人,这一切谁之过?业内人士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无形资产,商标已成商战利器。“普大”商标被他人注册,再一次警示企业,要增强运用和管理好商标的意识。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许多企业日益认识到商标的重要性。以普陀区为例,2000年该区企业申请注册的商标35件,到2003年达到76件。如舟山港明水产有限公司在已有“港明”主商标的基础上,2003年又在水产、建筑、房产等10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20余件商标,表明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增强。但也有一些企业不能科学地理顺和盘活自己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把曾经辉煌的商标闲置一边,或到期不及时办理续展,或不善于运用商标把商品推向市场,结果失去市场,令人扼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