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日报》报道,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日前宣布,中国(深圳(深圳商标注册))对外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的“江铃”等9件商标已经被依法撤消。这是该公司被商标局撤消67件商标后又一次在抢注商标方面受到打击。
被撤消的9件商标中,7件为上市公司名称,两件为港澳地区知名企业商号。这9家企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注册不当及争议程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撤消这9件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这9件商标均为上市公司名称或在广东(广东商标注册)等地区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的简称。在相关经济领域有一定影响,中国(深圳)对外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此理应知晓。该公司将这些名称在有关服务领域作为商标注册,将对社会公众产生误导作用,同时对这些企业的权益构成侵害,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这种行为属于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按照商标法第27条应予以撤消。
据悉,中国(深圳)对外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还有10多件商标在商标评审委员会被提出了撤消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