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陕西(陕西商标注册)苹果于日前获得“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这意味着其它地区生产的苹果将不得使用陕西苹果的名称、商标等标识,市场上一些果商打着“陕西苹果”的旗号销售非陕西产苹果的行为将被禁止。
陕西黄土高原地区是世界范围内的苹果优生带,被国家划定为苹果优势生产区域。目前陕西拥有苹果种植面积553.5万亩,年产苹果400万吨,苹果种植和销售成为陕西的一个支柱产业。据了解,今年陕西全省精品苹果今年可望达到210万吨,“陕西苹果”的品牌至少可以获得直接收入10亿元以上。
但长期以来,果品市场上经常有一些不法果品经销商打着“陕西苹果”的旗号,销售非陕西产地的苹果,损害了陕西苹果的声誉和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