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杭州(杭州商标注册)人来说,“上岛咖啡”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有空时,到“上岛咖啡”去坐坐,成了不少人休闲的一种方式。昨天,上海(上海商标注册)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将杭州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控杭州上岛商标侵权。
同时成为被告的还有富阳富春街道上岛咖啡厅的业主季红波。
上海上岛认为,1998年台湾人陈文敏与现任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游昌胜等8位股东共同注册成立了“海南(海南商标注册)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01年7月,该公司撤消,“上岛”商标也转让给了上海上岛。两被告在杭州擅自使用“上岛咖啡”,构成商标侵权,要求两被告拆除店前的“上岛咖啡”店牌,赔偿50万元。
而两被告的代理人则认为,上海“上岛”商标所有权的取得本身就不合法,不受我国商标法保护。因为“上岛”商标本身是图案,属于艺术品,其著作权属于台湾人陈文敏。而上海上岛在没有取得陈文敏先生的授权情况下,注册“上岛”咖啡商标,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同时,杭州上岛在2001年1月1日就与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上岛”商标转让协议,因此,他们并没有侵权。
对此,上海上岛则认为,杭州上岛公司是2001年1月20日才成立的,它于2001年1月1日就与海南方面签订了转让协议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杭州上岛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海南公司将“上岛”的商标使用权转让给了杭州上岛。
法庭昨天没有作出当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