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方式
联系我们
商标注册 国际注册 商标查询 商标转让 商标公告 网上注册 商品分类 商标黄页 注册商标
回到首页 | 商标报道 | 商标专题 | 商标法规 | 以案说法 | 商标博客 | 权威发布 | 视角调研 | 理论前沿 | 代理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注册商标在线-商标报道-加个“园”字也不行 “圆梦”状告“圆梦园”一审胜诉

加个“园”字也不行 “圆梦”状告“圆梦园”一审胜诉

阅读:352 次 时间:2004-1-10 稿源:江淮晨报

省城长达三年之争的“圆梦”与“圆梦园”两家婚纱影楼商标案一审宣判。这也是我省首例因要求保护注册商标专有权而撤消企业名称的案件。

“圆梦”与“圆梦园”仅一字之差,可是给不少人带来麻烦。比如投递公司误将“圆梦”订的杂志送到“圆梦园”;新娘来这家化妆,而新郎却去另一家接人等。原告“圆梦”认为,“合肥圆梦婚纱影楼”自1994年11月21日后业务不断发展壮大,于2001年3月从济宁圆梦公司手中购得“圆梦”商标独占使用合同;而被告“圆梦园”却从2001年3月成立“合肥圆梦艺术摄影公司”,经营场所还同在长江路上,加上其在宣传上故意将“圆梦园”中的“圆”字变小,混淆消费者视线,给其经营造成巨大损失。

法院经查认为,“圆梦”作为注册商标,被告行为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被告的企业名称虽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但与原告的商标专有权发生冲突;被告使用的企业字号“圆梦园”在客观上已在社会上和消费者中造成混淆……据此,法院一审作出判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3293元;停止在服务标识、广告、网页上使用“圆梦”字样,企业名称不得再用“圆梦园”字样;并在合肥市的媒体上刊登申明以消除影响。

(陈德银孙昊)

往日商标资讯
·梅州:新添8件省著名商标2007-4-13 点击209
·试论商标“窃权”行为及惩治方法2005-12-5 点击307
·秀水商标之争落幕:秀水购物中心更名唐人街2008-5-26 点击184
·金鼎轩遭遇无名之灾2004-4-20 点击329
·高邮双兔米抢注“大长今”商标2006-2-7 点击185
·台商在台抢注“好想你”红枣商标 俩月就被撤销2007-8-8 点击154
<>中国注册商标在线免责声明<>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代理合作 支付方式 英才招聘
Copyright? 2003 chntm.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晨光旭通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市通讯公司提供网络带宽
mailto: 51666240#163.com(请将#改为@)
热线电话:010-51666240
京ICP证 04081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