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今日首次对外公布了四起典型商标侵权案。
“梦洁”熏蚊子
2004年3月25日,长沙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接湖南(湖南商标注册)梦洁家纺有限公司投诉,长沙市人周××从浙江(浙江商标注册)义乌某化妆品公司购买了“梦洁”牌塑盒蚊香100件、空气清新剂90件、600ml杀虫剂80件,涉嫌侵犯“梦洁”驰名商标专用权,高新分局依法予以了行政处罚。
孪生“华伦天奴”也侵权
2004年6月28日,长沙市工商局开福分局对上海(上海商标注册)某服饰有限公司立案调查,该公司未经“华伦天奴全球有限公司”许可,在其销售的“华伦天奴韦尼”和“华伦天奴雅晨”的服饰和包装上使用与“华伦天奴全球有限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第1461339号注册商标相近的商标,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开福分局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假“茅台”案涉七省
2005年7月,雨花分局商广科接匿名举报,称高桥大市场外围的某门面藏匿有大量假冒“茅台”酒。接报后雨花分局以商广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对高桥大市场及外围进行了细致的巡查,两天后终于在某门面中查获1000ml装假“茅台”酒30件,涉案金额30万元以上。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规定,雨花分局便将该案移送给当地公安部门。后据了解,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案地区达7个省市区,已批捕收审5人,目前该案仍在侦查之中。
“五环标志”侵权奥林匹克
宁乡县某服装厂在未经第29届奥委会组委会授权许可下,擅自将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及“BEIJING2008”图案及字样用于其制造的学生服装上,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2005年1月17日,宁乡县工商局依法对该厂立案调查,并于2005年9月1日做出了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