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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商"零口供"照样处罚 不认账将最低算两万张

阅读:270 次 时间:2005-12-29 稿源:北京晨报

今年十大知识产权案昨公布,法院表示,对不认账盗版商将按最低两万张确定侵权数量

昨天上午,北京(北京商标注册,北京商标注册代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今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侵犯TOEFL试题著作权纠纷案、侵犯方正兰亭字库著作权纠纷案等榜上有名。市高院民三庭庭长张鲁民介绍说,市高院在审理盗版案件时形成了统一的意见,如果盗版方拒不提供复制的具体数量或者所提供证据不可采信的,法院将以不低于两万张来确定侵权数量。

据了解,这十大案例都涉及知识产权、盗版、假冒等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损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在涉外官司中,中方胜诉较少。据张鲁民介绍,今年北京市各级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多达1800余件,同比增长超过了40%。国内目前的市场秩序不很规范,权利人保护意识加强,相关产品研发困难、复制容易且获利大的特点,导致了侵犯知产案件的数量越来越多。其中,著作权案占比例最大,与商标相关的案件上升幅度最大。网络侵权案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也逐步增加。另外,涉外知识产权官司,原告主要是外方,且大多胜诉获赔。

张庭长说,北京法院正逐步加大对不正当竞争案件、盗版案、网上侵权案件的惩罚力度。由于侵权者的手段更加隐蔽,权利人证据的取得非常困难,被告究竟生产规模有多大很难确定。为此,北京高院对侵权案件最多的著作权案进行调研,制定规范性意见,在执法统一、惩罚力度和赔偿数额方面均有加强。只要原告能举出合理证据,法院一般都能认定。另外,音像制品出版商、发行商、复制商应当能够提供复制的具体数量却拒不举证,或所提证据不能采信的,可以按照不低于两万张来确定侵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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