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成大方圆商标事务所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在家族内闹了多年的温州瑞安市老字号商标“李大同”之争终于尘埃落定,“李大同”商标将归属“老五房”所有。
10月31日,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瑞安市飞云江李大同老三房食品加工厂申请撤销瑞安市李大同(老五房)茶食品店商标注册案,做出裁定:被申请人在第30类糕点等商品上注册的第508991号“李大同及图形”商标予以维持。为防止“老三房”等向北京(北京商标注册,北京商标注册代理)市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老五房”和代理人成大方圆商标事务所封锁了有关裁定消息。目前,早就过了法定起诉期限,老三房并未提出起诉,这就意味着百年老字号“李大同”,作为字号,被李氏家族分别用于企业名称,而作为商标只能属于“老五房”一家将成事实。
这起纷争缘起1989年3月31日,经营瑞安市李大同(老五房)茶食品店的李观成,通过当地工商部门申请了“李大同”商标。李氏家族里经营“李大同”糕点的人认为,“李大同”系祖上留传的百年老字号,应该成为李氏家族的共同无形资产。2001年9月13日,瑞安市飞云江李大同老三房食品加工厂向国家工商局提出撤销“老五房”注册的“李大同”商标的申请。
这场官司一打就是4年多。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调查认为,企业名称用于区分不同的经营者,而商标用于区分商品的提供者。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李大同”字号及商标的使用来看,二者在经营活动中并不相互排斥,争议商标的注册也未对申请人企业名称的使用造成限制或致使权利可能受到损害。同时,在1989年3月31日被申请人(老五房)提出注册申请时,申请人(其他房)并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申请。客观上已认可了争议商标注册的现状。因此,申请人撤销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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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同”商号为清代光绪年间(1889年)瑞安人李瑞庆所创。李瑞庆开设了李大同南北海味茶食糖果店。后为其子李锦淮继承;李锦淮生有五子。1946年李锦淮病故后,三子李定波继承了祖业。经历了由鼎盛走向衰落后,李定波于文革后又重操旧业,在瑞安打出“李大同”的金字招牌。1980年,经工商批准在瑞安开起了“李大同”糕点夫妻店。后来,老五李观成和侄子李敬钏合伙,以李观成的妻子的名义,向工商部门申报了瑞安城关李大同茶食品店。1989年,叔侄分开独立经营。从此,瑞安的李氏家族出现了多家“李大同”食品店,而“李大同”招牌上则根据自己或父亲的排行,用“老几房”来区分店名。1989年,老三李定波因年纪大,身体欠佳,将李大同食品店交由老五李观成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