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四五月份对翔安区新圩镇古宅村的农民来说,是一年一度的大蒜收成季节。往年,这里家家户户都会将晒干的蒜头高高悬挂在门前,然而今年,这种景象鲜见了,因为家家户户抢着卖起了“古宅”青蒜及其它品种的蔬菜。
翔安区的“古宅大蒜”为国内上好的品种,质量达到无公害标准,2002年还注册了“古宅”商标。往年每到大蒜销售旺季,这里的产品便销往国内外,深受人们喜爱。但近几年来受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再加上宣传少,“古宅大蒜”虽有上好的质量却销量减少。而近年来,产量高、成本低的山东(山东商标注册)大蒜则占有市场的绝对优势,“古宅大蒜”的销售因此受到极大冲击,屡屡出现滞销。
经调查,新圩工商所发现蔬菜和农作物种植品种过于单一,是造成大蒜滞销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工商所从去年底开始通过扶持设立多家蔬菜购销企业开拓市场,由企业向农民下发各种蔬菜订单,引导农民转变观念,种植多种蔬菜;收成后,由蔬菜收购企业就地收购,实行产、供、销“一条龙”,方便农民卖菜,“消化”丰收的硕果,推动市场销售。
转变传统观念效益明显,农民原先种蒜一亩田年收入三四千元,遇上大蒜滞销,连本钱都拿不回来;而现在引入多品种种植,农民卖出蒜苗后,空出来的田地还可以多种一季其他蔬菜,“一亩地变成两亩用”,今年古宅村产蔬菜1万多吨,农民人均每年可增收500多元,现在,古宅村民的人均收入处于新圩镇的平均数以上。
“古宅大蒜”是工商部门帮助注册的厦门历史上第一个以村名命名的特色农产品知名商标,工商部门正筹措以“古宅大蒜”商标为突破口扩大品牌的涵盖面,比如通过扩大商标注册的种类、范围,推广“古宅蔬菜”的品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