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派掌门人刘绥滨没想到,“青城派”和“青城派掌门”,居然被人注册成了酒商标,而注册者还是交往10年的好友杨健鹰。
杨说,2003年7月,他向国家商标总局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把“青城派”和“青城派掌门”注册成除啤酒外的酒和含酒饮料、食品、保健品、旅游产品、体育器械等几类商品的商标。
下个月,商标就将注册成功。刘绥滨气愤地称,杨与他曾谈论过商标注册,但不料他却悄悄申请注册。刘认为,假如“青城派”被当成酒或食品名称,是对这一中华武术门派的不尊。成都市工商局商标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青城派”和“青城派掌门”两者均已存在多时,因此即使被注册成功,青城派及其掌门人仍可继续使用原称谓。同时,根据《商标法》第31条规定“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如违背此规定,第41条规定“自申请注册日五年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消”。因此,青城派及掌门仍可通过这条救急措施,以“注册不当”为由申请撤消注册不当的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