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节目要把标志性的符号尽量放大,别人就模仿不了你了。《非常6+1》的符号就是李咏的主持。换了主持人,或是别人翻版的6+1都不是正宗的。”《非常6+1》的制片人哈文就四川(四川商标注册)一家服装店将该栏目名称用作店名之事表示,李咏好比是《非常6+1》的防伪码。
“这家店经营采取了六天工作装加一天休闲装的方式,之前还有牛奶买六送一也叫非常6+1。还有打着我们的旗号在外地收费选拔,或是发假短信通知在我们节目上中了金蛋的情况都出现过。做电视就是要把自己的品牌做足,这些骗子没有必要去答理他们。深究的话,反倒成了帮他们炒作。”
哈文介绍,央视版权处及法律处会与每一位参加《非常6+1》比赛的选手签订合同,规定他们在该栏目中所录制的节目版权须归央视所有。但栏目名称很难找到恰当的方式对其进行注册。
随后,记者采访了李朝英律师。他表示,《非常6+1》有一定创造性,并不属于常用短语,法律有理由认定这家服装店擅自使用这个独创性短语构成侵权。
从商标的角度来讲,即使《非常6+1》没有注册在案,但节目名称已属于驰名商标。法律对驰名商标实现跨类保护,因此,栏目名称的版权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