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州政府在个旧举行大会,表彰我州荣获“云南(云南商标注册)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对获得“云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每户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近两年来,按照州委、州政府实施“名牌战略”和工业强州战略的要求,在全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关心下,众多工商企业积极创建知名商标和知名品牌,全州商标注册量大幅增长,且在全省著名商标认定中,我州被认定的著名商标占认定总数的近十分之一。全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过认真调查和审查,于2003年向省工商局推荐了11户企业及其使用的注册商标参加申报“云南省著名商标”的认定,2004年又向省工商局推荐了9户企业及其使用的注册商标参加申报“云南省著名商标”的认定。
经过云南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严格审核,并在法定时间内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我州推荐参加认定的“云锡”精锡、“999”电池等19件商标被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其中“红河”卷烟、“滇云”云南红葡萄酒2件是由省工商局直接审查并被认定的著名商标。目前我州共拥有“云南省著名商标”19件,这为促进我州经济发展和打造“红河”品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会上,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苏维凡代表州委、州政府向荣获“云南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就我州应如何推进“名牌战略”提出了建议。他说,目前,我州的“名牌战略”还处在起步阶段,著名商标数量较少,驰名商标尚未实现零的突破,商标在市场竞争中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各级各部门和各个企业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商标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认识;更新商标观念,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商标注册专用权,同时,要以开展“红河州知名商标”认定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商标监管和企业商标战略的应用工作。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赵健,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惠英到会讲话。获奖的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会议为我州获得2003年“云南省著名商标”称号的红河卷烟厂、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高原葡萄酒有限公司、云南解化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红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开远光明啤酒厂、云南王国食品有限公司、个旧市自立矿冶厂、云南云河药业有限公司、石屏县石峰商贸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荣获2004年“云南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云南省999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金平金岭生物瑶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南湖橡胶厂、石屏县西山腐皮精制厂、云南建水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泸西县兰益酿造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颁了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