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苏商标注册)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贯彻执行“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效果。近年来,该院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4件,惩处罪犯19人。同时加大处罚犯罪力度,判处被告人罚金总额82.5万元。
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刑事审判工作中,该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合力。案件一经起诉,即及时、依法审理。考虑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容易混淆的特点,在审理中特别注意分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并注意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发现有关部门以罚代刑、处理失当的,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几年来,该院坚持宽严相济,讲究打击策略,切实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视被告人罪责大小,依法掌握量刑幅度。所判的14件案件,被告人都能认罪服判,没有一人提出上诉和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