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南京(南京商标注册)市工商局出台鼓励农民合作经营新政: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成为市场主体;农民自主创业可与城市下岗职工、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受同等待遇;农产品商标专用权可以入股。
新出台的政策规定,8名以上农民共同生产经营农产品,注册资金在3万元以上,就可以申请登记为非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法人资格;2名以上农民发起,注册资金达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限额,可以申请登记为公司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法人资格。社员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技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认购合作社股金。
新政策还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兴办企业、设立个体工商户。除了自主创业的农民可享受下岗职工、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外,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在集贸市场或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都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工商管理的各项规费。
新政策还鼓励农户和合作社申请、使用商标,帮助农户和企业申请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和绿色认证标志,扶持农产品和农业服务产品申报省、市著名商标。100万元以下的农民合作社,投资者可以商标专用权入股,经商标专用权专门机构评估后,股权最高可占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