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肖飞 通讯员 宋科】 “同安封肉”商标维权案又有了新消息:在专业人士和同安区工商局的建议和指导下,近日,同安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已向国家商标局报送资料,要求就“同安封肉”商标在国际分类表第43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上申请注册。
厦门大学一位专家介绍,同安个协此次申请注册餐饮服务商标,与原来申请注册的商品商标存在一定区别。即使该服务商标获准注册,经营“同安封肉”的饮食业的企业,经同安个协授权后照样可以合法地使用“同安封肉”商标。但如果要大量生产销售印有“同安封”商标标识的肉制食品,进行产业化规模运作,在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恶意抢注的“同安封”商标前,则尚有争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