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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鸭闹榕城,到底谁正宗?

阅读:241 次 时间:2006-1-11 稿源:网络资源

近日,家住省体育中心附近的王先生约了几个朋友,到位于五四路的“鸭棚子”火锅店聚餐。服务员告诉王先生,该店是重庆(重庆商标注册)“鸭棚子”在福州开的第一家分店。

可是第二天,就有朋友告诉王先生,在塔头也有一家“榕城鸭鹏子”火锅店,而且已经开了一年左右。记者又了解到,在工业路、西洪路、鼓东路也有“榕城鸭鹏子”火锅店在营业。

“鸭棚子”、“鸭鹏子”难道是同胞兄弟?两家有无“血缘关系”?记者就此进行了一番探访。

“榕城鸭鹏子”不正宗?

在五四路的重庆“鸭棚子”连锁店,该店唐小姐告诉记者,他们店2005年12月9日才开张,他们才是正宗的“鸭棚子”品牌火锅,而所谓的“榕城鸭鹏子”完全是“傍名牌,是侵权”。

记者又联系了重庆“鸭棚子”总公司的负责人王先生,对方说重庆“鸭棚子”商标已被注册。不过,具体什么时候注册的,注册号又是多少,其拒绝透露。

对于福州出现的“榕城鸭鹏子”,王明确表示,这属于侵权行为,他将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福建(福建商标注册)省海峡商标事务所一位陈姓律师说,根据《商标法》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并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就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

“所以,判断一个商标是否侵权的关键是,涉嫌侵权商标与原商标是否存在近似之处。”

重庆“鸭棚子”的王先生说,“榕城鸭鹏子”在读音上会给消费者造成误导,在商标文字造型上也和重庆“鸭棚子”相似。

“榕城鸭鹏子”塔头店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榕城鸭鹏子”属于正规经营的企业,法律手续完备。

“两只鸭”各有来头

关于“鸭鹏子”的典故之争,福州“榕城鸭鹏子”完全否定了重庆方面的说法。

在其西洪路分店,记者看到的关于“榕城鸭鹏子”的典故和重庆“鸭棚子”完全不一样,典故说“榕城鸭鹏子”来源于“八闽地区”,完全是福建本土产品。

而重庆“鸭棚子”则说“鸭棚子”乃巴渝民间牧放养鸭的俗语称谓,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

“榕城鸭鹏子”已注册

“这显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商标,我们有完备的法律手续。”“榕城鸭鹏子”一名负责人如是说。

作为“榕城鸭鹏子”的商标所有者,福州牧鸭世家饮食文化有限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表示,“榕城鸭鹏子”拥有自己的商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者。“我们的商标已经获得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部门的批复,一切手续均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我们是得到管理部门的认证、许可并具有合法证件之后才开业经营的。”

他还表示,其实福州“榕城鸭鹏子”和重庆“鸭棚子”的商标并不一样。

“重庆‘鸭棚子’的商标只有三个字,而我们的商标是五个字,即‘榕城鸭鹏子’,字数不一样,而且字也不一样,根本不存在什么侵犯别人商标权的问题。”他说。

业内人士认为,重庆“鸭棚子”现在只是一个商标,而非驰名商标,所以“鸭棚子”并不享受驰名商标才享有的商标保护权利。“榕城鸭鹏子”完全有权利注册自己的名称。

两家火锅店,名字如此雷同,对于消费者而言,确实有点难以辨别。“榕城鸭鹏子”、重庆“鸭棚子”到底哪家才“正”?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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