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美国迪斯尼企业公司状告深圳(深圳商标注册)一公司侵权案昨(20)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迪斯尼认为该公司生产和销售带有“MICKEY&CO.”商标的服装产品,对其商业利益和声誉造成了巨大的损害,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此类产品并赔偿60万元人民币。
这宗知识产权案是该院去年年底正式受理的。迪斯尼公司诉称,该公司拥有米老鼠、米妮老鼠和唐老鸭等众多世界知名卡通人物形象。“MICKEY&CO.”和“MICKEY UNLIMITED”是其在中国注册的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服装、鞋、帽。
其称,深圳米奇乐实业有限公司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与米老鼠图案相近似的标识和设计,生产带有假冒迪斯尼商标的服装,并通过其注册地址、专卖店及公司网站进行推广和销售。2003年7月9日,深圳市工商局对深圳这家公司进行了查处,共查获454件带有“MICKEY&CO.”商标和“MICKEY UNLIMITED”商标的假冒服装。同年11月10日,深圳市工商局再次从深圳这家公司位于深圳布吉镇的一个仓库内查获了带有“MICKEY&CO.”商标和“MICKEY UNLIMITED”商标的假冒服装31000件,按当时的市场零售价格计算,这批服装价值400万元人民币。
昨日美国迪斯尼企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认为,深圳这家公司未经过授权,在相同的产品上使用与美国迪斯尼企业公司相同的商标,对其商业利益和声誉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已经构成了假冒其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