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标法》的不断修改和完善,我国商标注册、保护和管理制度已经逐步和国际接轨,建立起相当完善的驰名商标保护及相关法律制度,但杭州娃哈哈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认为,从目前的商标注册、保护实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娃哈哈、乐百氏、报喜鸟等在境外或香港特区注册为企业商号,再回到国内或内地以许可他人使用其名称或其他方式进行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很多国内企业对此已经是疲于应付。同时,驰名商标保护规定过于分散,不利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商标法》未实行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制度,造成商标权利人特别是驰名商标权利人为防止近似抢注和防御保护而进行商标注册时存在法律障碍。
宗庆后提出三点建议:1、完善《商标法》中有关驰名商标的法律规定,将驰名商标的有关制度和保护措施予以专章规定,明确驰名商标认定标准、程序、保护范围等内容,以更好地保护驰名商标及其权利人的合法权利。2、明确解决商标权与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冲突的法律规范,特别是要进一步明确商标权与商号、域名等其他知识产权、在权利发生冲突时的保护原则和保护措施。3、建立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制度。明确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注册申请的条件和范围,明确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作为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可撤销的例外情况,以进一步保障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权利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