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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文蔚─“莫闻味” 又一明星名字谐音成商标

阅读:146 次 时间:2007-10-30 稿源:网络资源

吉林(吉林商标注册)省通化市一位姓单的市民,为臭豆腐申请了一个形象的商标名称──“莫闻味”,与香港著名艺人莫文蔚名字同音。而这一申请,日前获得了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批准。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单先生今日向记者出示的商标注册证书上明确标明,商标“莫闻味”核定使用商品:豆腐;豆腐制品;腐竹;食用蛋白;食用油;牛奶制品;腌渍蔬菜;蔬菜罐头;肉;蛋。注册有效期限至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据单先生介绍,三年前他在一次和朋友吃饭时,偶然想到可以利用明星效应注册商标,他琢磨一阵子之后,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四个商标。经过两年半的等待,单先生的第一个商标申请“莫闻味”获得批准。

单先生称,他申请的第二个商标也刚刚获得批准,这个商标名称叫‘脏止依’,与艺人章子怡的名字谐音。商品分类是清洁用品。

据了解,想到用明星“大名”来致富的不仅是通化市单先生一个人,此前已有刘德华、谢霆锋、张艺谋等一大批明星名字的谐音被注册为商标,涉及药品、食品、卫浴等多个门类。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工作人员介绍,《商标法》中并没有任何有关明星谐音不予注册的规定。明星们若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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