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商标法内容虽不尽相同,但都规定对注册商标所有权进行法律保护。中国许多企业的管理人员过去对商标专用权意义认识不足,缺乏商标专用权保护意识。有的认为办理商标注册很麻烦,因而不愿到商品进口国去办理注册,有的认为等自己的商品出了名再注册不迟,还有的认为自己的商品还不够销,注册不注册一个样。
昨日,由国家工商总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全国工商联农商会联合举办的“2007年农产品出口企业与地理标志国际注册培训会议”,给120余家四川(四川商标注册)农企上了一堂商标课。
到2006年9月底,我省累计注册商标总数为9.7万余件,其中农产品注册商标1.6万元,占注册商标总数的16%,农产品驰名商标14件,农产品著名商标222件,包括郫县豆瓣、通江银耳等地理标志19件。然而,不少涉农出口企业尚无商标国际注册的意识。昨日的培训会除了重庆(重庆商标注册)、西藏、新疆、青海等西部省、市、自治区的企业和工商部门外,四川本地120多家企业到场“补课”。
据了解,不同国家的商标法及实行的商标注册程序一般都有所不同。有些国家采用“使用在先”原则,而有些则使用“注册在先”原则。注册所需的整个周期各不相同,一般时间与我国也相差无几,短的需一年左右,长的则需5到6年。另外,各个国家的商标有效期、费用和使用要求各不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