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上海市工商局向178件被认定为第11批“上海市著名商标”企业、“上海优秀服务商标”企业授牌。其中,“复旦”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笔者以为,这将引起广大群众对教育的忧思。
社会各界有关教育产业化的争论,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近期这方面的讨论再度升温。近年来,尽管教育部多次公开表态反对教育产业化的提法,强调产业化不是我国教育改革的政策导向,但仍有一些人存在误解。“复旦”成为“商标”可能会使人产生错误的观念,以为国家是鼓励大学企业化、教育商品化的。
虽然,依据《商标法》的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同时,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服务项目的范围也非常广泛,包括广告与实业、保险与金融、运输与贮藏,建筑与修理、材料处理、教育和娱乐等11大类。任何符合申请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据此申请注册相应的服务类商标,高等院校当然也不例外。
但是大学毕竟不是企业。人们常常是把商标和有形的商品联系在一起,自然那些商标的申请主体也常常是一些生产企业、制造企业等,而且在人们心目中,高等院校更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因此高等院校所谓的服务“商标”,很有被人利用的可能。
有人担心,一些不法之徒会利用一些名牌大学的“名称”诱骗群众,进行不法行为。这样的事情复旦大学曾经发生过:“前两年,甚至有人打着‘复旦’的旗号到广东(广东商标注册)办学,当地人都以为这是大学的商业行为,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因为‘旦’蕴涵太阳之意,国内很多太阳能热水器公司都瞄准‘复旦’品牌,想以模棱两可的方式,既讨个好名头又制造高校研发的假象。”但是有了“商标”就万事大吉了吗?君不见,一些不法之徒,连“国际著名商标”也敢冒用吗?
教育作为服务行业的一种,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科学论断的背景下,已经成为时下的热门,从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从职业教育到技术教育,现在的人们给予了教育事业前所未有的关注,重点高中、名牌大学往往成为家长、学生追逐目标。但是这和企业的著名商标一点关系也没有。“复旦”成为“著名商标”,可能会在国内兴起又一股注册商标热,各地又将出现许多“著名商标”式的高等院校、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成为招生的牌子。请教育部门和商标管理部门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