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药业日前发布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称,公司与瑞士豪夫迈-罗须控股公司关于“散利痛”、“散列通”商标争议纠纷近日已递交最高人民法院,该院已经接受西南药业的再审申请。
据悉,西南药业与瑞士豪夫迈-罗须公司的商标争议纠纷已经由北京(北京商标注册,北京商标注册代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关于维持第1456508号“散利痛”注册商标以及关于撤销第631613号“散列通”注册商标的一审判决。西南药业不服上述两个判决,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2006年12月该法院做出判决,维持了“散利痛”商标,撤销了“散列通”商标。西南药业不服该判决,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2008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公司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接受公司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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