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方式
联系我们
商标注册 国际注册 商标查询 商标转让 商标公告 网上注册 商品分类 商标黄页 注册商标
回到首页 | 商标报道 | 商标专题 | 商标法规 | 以案说法 | 商标博客 | 权威发布 | 视角调研 | 理论前沿 | 代理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注册商标在线-权威发布-驰名商标的认定以认定驰名商标为目的的异地虚构诉讼增多现象亟待引起重视

驰名商标的认定以认定驰名商标为目的的异地虚构诉讼增多现象亟待引起重视

阅读:190 次 时间:2008-6-20 稿源:网络资源

今日从吉林(吉林商标注册)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司法认定驰名商标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意见》规定,省、市两级法院在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工作中,要主动审查原告的商标权,主动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主动审查被告的主体身份,主动行使释明权。

该《意见》规定,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主要审核两项内容:一是该案是否有必要认定驰名商标,对不符合最高法院规定的案件范围(涉及注册的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请求停止侵害未注册驰名商标以及有关域名与驰名商标冲突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民事纠纷等案件)或原告的侵权告诉不能成立的案件,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恶意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案件,不予认定。二是认定的商标是否具备驰名的条件。如认定的驰名商标的权利人系省内企业时,一般还应征求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根据《意见》规定,中级法院对一审裁判文书生效的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案件,必须在裁判文书生效后20天内向省法院报送裁判文书原件和电子版,由省法院报最高法院备案。

相关阅读:
驰名商标的认定本市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仅两件
驰名商标的认定以认定驰名商标为目的的异地虚构诉讼增

往日商标资讯
·关于对欠费商标代理机构催缴商标规费的通知2008-1-30 点击190
·关于国际分类第35类是否包括商场、超市服务问题的批2006-1-18 点击416
·我国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第九版《商标注册用2007-8-9 点击200
·《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已完成修订不日出台 专家预计2006-2-15 点击1212
·商标局服务中心开始招聘商标工作人员2008-4-14 点击157
·中国商标网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6-18 点击155
<>中国注册商标在线免责声明<>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代理合作 支付方式 英才招聘
Copyright? 2003 chntm.com Inc. All right reserved. 晨光旭通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市通讯公司提供网络带宽
mailto: 51666240#163.com(请将#改为@)
热线电话:010-51666240
京ICP证 040818 号